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Dian Regional Forensic Science Institute · Zhejiang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百科 > 常见问题 > 法医病理室 > 如果尸体已经火化,用文证材料可否受理鉴定?
如果尸体已经火化,用文证材料可否受理鉴定?

可以受理。部分涉及医疗纠纷的案件,如果病历资料齐备并已经过法庭质证,中心可指派法医病理专家作为证人就专业问题予以解析。

上一条:亲属突然死亡,如何办理死亡原因鉴定委托手续?
下一条:家属委托死因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热门鉴定项目
司法亲子鉴定
申报户口亲子鉴定
联系我们
电话:
021-51816472
400-7118-000
服务:亲缘鉴定、个体识别;酒精鉴定、毒品鉴定等
电话:
021-62404050
021-62710192
服务:伤残鉴定、医疗纠纷;死亡原因鉴定、精神行为能力鉴定等
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413号中元溪谷5号楼、6号楼(西溪湿地周家村入口对面)
电话:0571-88905110
15088790448(法医毒物值班电话)
692117(法医毒物公安短号)
传真:0571-87758497
邮箱:
迪安鉴定官方微信号
© 2014-2015 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版权所有 浙ICP备18038751号-2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