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医临床室简介
本中心法医临床专业成立于2009年2月,现有司法鉴定人5人,助理4人,文员1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根据资质认定的要求,临床受理室、检查室及办公区进行有效的隔离,并装有监控设备,保证鉴定过程的可追溯性,同时配有法医影像工作站,对鉴定中影像学片的审阅和保存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另外设立专家库,聘请影像专业、眼科、耳鼻喉科、骨科、内科、外科等方面的专家,来保证法医临床鉴定质量。
临床科室在质量管理体系的覆盖下规范运作,于2011年9月通过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专家组的现场评审,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在连续三年能力验证中,损伤与伤残均达满意结果。案件量逐年递增,从刚成立时的每年一百多例,到现在每年一千多例,在司法鉴定行业中站稳脚跟。本科室提供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伤残、保险伤残、损伤程度评定及医疗损害鉴定等服务。
二、开展项目
序号 | 项目 | 鉴定材料 | 鉴定流程 |
1 |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 1、法院或者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托书。 2、医患双方提供的经质证的病史资料,包含门诊病史、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会诊记录、长短医嘱单、护理记录、体温单、影像学资料、化验单、病理切片等。 3、患方的起诉书或者陈述书,医方的答辩状或者陈述书等。 4、若已行尸体解剖或做过其他鉴定,还需提供相应的报告或者鉴定书等。 医患双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经法院或者医疗纠纷调解委员确认后,也可向鉴定机构提交。 |
1、初审:在收到委托方的鉴定资料后,进行初步审查,判断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可以进行鉴定。 2、专家审阅:初审后,送具备相关临床经验的鉴定专家或者外聘临床专家进行审阅。 3、听证会:经专家审阅后,认为可以进行鉴定的,向委托方发听证会函,邀请委托方、医患双方前来参加听证会。 4、听证会结束后,非重大疑难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 相关鉴定资料原件将同鉴定意见书一同寄回委托方。复印件不退还,本所存档。 |
2 | 男子性功能障碍法医学评定 | 1、委托书。 2、被鉴定人的病史资料,包含门急诊病史、出院小结、影像学资料(如X线片、CT片、MRI片)等。 3、被鉴定人身份证。 其他资料。 |
1、被鉴定人本人携带所需鉴定资料到场,经审核后符合鉴定条件,将予以受理。 2、鉴定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资料原件随报告退回,复印件不退还,存档使用。 3、本鉴定包含3夜NPT检查和神经诱发电位检查。 |
3 | 伤残等级评定、三期鉴定 | 1、交警队开具的委托书或推介书。 2、被鉴定人的病史资料,包含门急诊病史、出院小结、影像学资料(如X线片、CT片、MRI片)等。 3、被鉴定人身份证。 其他资料。 |
1、被鉴定人本人携带所需鉴定资料到场,经审核后符合鉴定条件,将予以受理。 2、鉴定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资料原件随报告退回,复印件不退还,存档使用。 |
4 | 损伤程度鉴定 | 1、公安派出所开具的介绍信或者委托书。 2、被鉴定人的病史资料,包含门诊病史、验伤单、出院小结、影像学资料(如X线片、CT片、MRI片)等。 3、被鉴定人身份证。 其他资料。 |
1、警官陪同下,被鉴定人本人携带所需鉴定资料到场,经审核后符合鉴定条件,将予以受理。 鉴定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资料原件随报告退回,复印件不退还,存档使用。 |
5 | 职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 1、被鉴定人和用工方共同签字盖章的委托书。 2、被鉴定人的病史资料,包含门诊病史、出院小结、影像学资料(如X线片、CT片、MRI片)等。 3、被鉴定人身份证。 其他资料。 |
1、被鉴定人本人携带所需鉴定资料到场,经审核后符合鉴定条件,将予以受理。 2、鉴定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资料原件随报告退回,复印件不退还,存档使用。 |
6 |
其他项目(含护理依赖、致伤方式推断、活体骨龄推断等) 电话咨询:4007-118-000 |
一、伤残评定:
适用范围: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工伤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评定。
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轻、重伤鉴定):
适用范围:人体损伤、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
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适用范围:主要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
四、伤病关系评定:
是指损伤与本身疾病在造成损伤结果中所占的比例的评定。
适用范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五、三期评定(误工、护理、营养):
三期是指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评定。
误工期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护理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营养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适用范围:交通事故伤残、人身损害、工伤等,通常建议和伤残鉴定一起评定。
六、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需要他人护理所付出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完全、大部分和部分护理依赖。
七、后续治疗费评定:
是指损伤经治疗伤情已基本稳定,根据医疗技术、治疗原则,对必然要发生的医疗措施进行的评估。
八、医疗费合理性评定:
是指对伤后医疗过程中已发生的医疗措施是否符合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治疗原则作出的分析判断。医疗费合理性评定不使用裁判性语言,不计算具体金额,不对床位、空调、陪客等产生的费用进行评定。
九、保险理赔(重大疾病、意外伤害)鉴定,对购买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保险后致残的人员进行伤残评定:
根据当事人购买不同险种的标准进行评定。
十、骨龄鉴定:
也称法医学活体年龄推断。主要接受各地公、检、法、司等机关的委托,对争议对象的年龄提出法医学鉴定意见。该鉴定意见可以成为刑事或民事案件中推断被鉴定人真实年龄的重要依据。
一、委托书(主要记载案件事实、被鉴定人的基本信息等);
二、病历资料。包括:
1.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的均需复印并加盖印章;
3.X光片、CT片、MRI(核磁共振)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
4.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例);
5.必要时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
三、工伤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确认人身损害性质的书面依据;
四、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以往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六、起诉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或重新鉴定申请书(法院委托的案例);
七、送检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一、对于伤情简单、资料齐全、诊断明确的损伤程度鉴定报告,一般在受理后一周内。
二、伤残评定报告一般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对伤情复杂、资料不全或诊断不明确的疑难案例鉴定,则需在资料补充齐全、并经相关专家会诊后才能发报告,具体时间依不同的情况而定。
一、法医病理室简介
法医病理专业成立于2008年6月28日,现有司法鉴定人及相关助理多名,其中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人员4名,同时建立了国内先进的法医病理鉴定专家库与实验室,可承接交通事故死亡、意外死亡、医疗纠纷及损害死亡、不明原因死亡等涉及法律的人身伤亡鉴定,尤其对疑难复杂案件具有一定的检验鉴定能力。
本专业每年检验鉴定各类死亡案、事件超300余次,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在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等各方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成为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依据及法庭的有力证据,广受好评!
法医病理专业在每年参加的司法部相关专业能力验证中,结果均为满意。在2011年参加全国司法鉴定文书评比,荣获一等奖。每年均有多篇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并获优秀论文奖。同时作为温州医科大学实习基地,为法医教学做出了一定贡献,是集科研、办案、教学为一体的检验鉴定部门。
一、死亡原因鉴定:
(1)范围:暴力性损伤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涉及医疗诉讼中的死亡、工、农业等事故中造成的中毒死亡、意外死亡、猝死、其他不明原因死亡等。
(2)死因分析:分析直接死因、间接死因;主要死因;辅助死因、诱因;联合死因。
1.疾病与损伤的关系:疾病与死亡的因果关系、对个体死亡的影响大小,即疾病造成死亡的参与度问题。
2.多次损伤参与度:前次损伤与后次损伤与死亡的因果关系、造成死亡所起的作用大小,常见于交通事故中多交通工具造成的多次成伤分析。
3.中毒与疾病的关系:中毒、疾病分别在死亡中的作用程度。
二、死亡方式鉴定:
判定死者为他杀、自杀或者意外事故、灾害等死亡方式死亡。
三、死亡、损伤时间推定:
损伤时间分析推定:推断受伤到死亡的时间
四、生前伤或死后伤甄别:
分析鉴别损伤为生前形成或是死后形成,亦或濒死期所致。
五、损伤形成分析、致伤物推定:
分析损伤形成机制、推断致伤工具的相关属性。
六、死后个体识别:
运用法医人类学等相关知识对死者身份进行推断。
七、硅藻检测:
范围:1.判断死者是生前落水或生后落水
2.通过显微镜下观察对硅藻进行种属检验
3.判断死者的落水地点。
鉴定时限:15个工作日内
八、病理诊断:
对人体组织(含活体)进行制片并通过显微镜观察,鉴别诊断正常与非正常组织细胞,对损伤、疾病、先天性异常等进行甄别
九、文证审查鉴定:
在尸体已火化或不具备常规检验鉴定条件时,根据文书等相关证据对人身死亡的有关问题进行鉴定。
常规鉴定流程
上门服务流程
上门接收检材流程
单位委托鉴定:
1.委托书;
2.被鉴定人病历资料(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及医学影像学检查片(X光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
3.既往鉴定记录或鉴定报告复印件(非首次鉴定)。
个人委托鉴定:
1.委托机构开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如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各级卫生主管部门);
2.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出生证明等有效证件);
3.被鉴定人身份证明及死亡证明;
4.被鉴定人病历资料(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及医学影像学检查片(X光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
5.既往鉴定记录或鉴定报告复印件(非首次鉴定)。
鉴定时限:
死因鉴定:一般为30个工作日,根据复杂程度可延长至60日。
硅藻检测:15个工作日
病理诊断:30个工作日
注:鉴定开始以委托检验鉴定当日起算。工作日指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时间。
收费标准:
尸表检查推断死因:2500元/例
解剖检验鉴定死因:6000元/例
死亡方式鉴定:2500元/例
死亡时间推断:2500元/例
致伤物推断:2500元/例
生前伤、死后伤鉴定:1500元/例
病理检验:70元/片
硅藻检验:1500元/例;配送服务:100元/例
其它项目与服务:双方协商确定。
特色服务:
加急服务、配送服务、上门服务等。
一、法医毒物室简介
成立于2009年,拥有5位鉴定人员。配置了Agilent 7890A/5975C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Bruker GC456气相色谱仪、Varian GC430顶空气相色谱仪等先进的检测设备,鉴定项目包含血中乙醇含量检测、常见毒品定性定量检测、常见毒(药)物筛选、血中一氧化碳检测等。可提供上门采样服务以及24小时全天服务。
2009年至今,科室每年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的能力验证--“血中乙醇含量测定”,2013年开始新增“尿液中常见毒(药)物测定”的能力验证项目,结果均为满意。
法医毒物办公室:0571-56928661
24小时值班电话:4007-118-000 (非工作时间需提前一个小时打电话预约)
一、乙醇检测:
检测范围:血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鉴定材料:血液2mL以上。
鉴定周期:2小时/检材
注意事项:
① 送检检材分A、B管,A管送检,B管由送检方封存留样。
② 用抗凝管保存,采样时不要用酒精棉球,并且血液充满抗凝管2/3以上。
二、体内毒品检测:
检测范围:甲基苯丙胺、吗啡和单乙酰吗啡、氯胺酮定性定量分析。
鉴定材料:尿液、抗凝血液10mL以上;毛发200根以上。
鉴定周期:
① 体内毒品定性:2-3小时/检材
② 体内毒品定量:7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① 检检材分A、B管,A管送检,B管由送检方封存留样。
② 包装要求:应有标签和封条,有检材的相关信息,并且封条上要有被鉴定人签名及手印。密封完好,不渗漏。
③ 最佳检材为尿液,尿液采集不到时,可以采集抗凝血或毛发(一般做冰毒和氯胺酮检测)。
④ 血液采集可到医院或本中心采集;毛发采集需紧贴发根剪下(无需毛囊),发根对齐并注明发根。血液用抗凝管(蓝色头、黑色头、紫色头、绿色头)包装。
三、体外毒品检测:
检测范围:甲基苯丙胺、海洛因和氯胺酮定性定量分析。
鉴定材料:晶体、粉末、药丸、固体、液体等。
鉴定周期:
① 体外毒品定性:1个工作日
① 体外毒品定性:1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① 送检前,办案单位必须将查获扣押的体外毒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封装。
② 体外毒品一般仅接受公检法的委托。
四、常见毒(药)物检测:
检测范围:
① 常见安眠药:安定、巴比妥、异戊巴比妥、硝西泮、苯巴比妥、氯硝西泮、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劳拉西泮、咪达唑仑。
② 常见有机磷农药:乐果、氧化乐果、治螟磷、甲胺磷、敌敌畏、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
③ 常见菊酯类杀虫剂: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二氯苯醚菊脂。
④ 常见鼠药:毒鼠强。
鉴定材料:血液、尿液等10mL以上,胃内容物及各组织器官20g以上。
鉴定周期:1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组织器官不得用福尔马林等固定液固定;血液若采自活体应为抗凝血。
五、血中一氧化碳检测:
检测范围:血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的测定。
鉴定材料:血液2mL以上。
鉴定周期: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① 送检检材分A、B管,A管送检,B管由送检方封存留样。
② 抗凝管保存,并且血液充满抗凝管2/3以上。
鉴定材料:
特别提示:
请勿使用黄色和橙色促凝管(如下图)运送检材,红色试管为尸体血液专用。
1、酒精检测:3个小时
2、体内毒品定性:2-3个小时
3、体外毒品定性:1个工作日
4、毒品定量:5个工作日
5、毒(药)物检测:15个工作日
6、一氧化碳检测:3个工作日
注:① 以上是每个检材做一个项目的时间,需要做多个项目或多个检材时,需要增加时间。
② 工作日时间:8:30~17:00,可以拨打法医毒物办公室电话,其他时间可以拨打法医毒物室主任的电话。
③ 24小时提供服务,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日受理鉴定时,需要至少提前2小时通知迪安法医毒物室主任,以方便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作检测工作。
法医毒物办公室:0571-56928661
法医毒物室主任:韩立峰13958104562
一、法医物证室简介
法医物证鉴定是法医学鉴定的重要分支之一,其任务是采用医学、免疫学、遗传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等生命科学的理论和技术对与案件有关的生物检材进行种属和个体特征的鉴定,为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亲缘关系确认、识别检材个体来源等问题提供科学证据。
二、开展项目
序号 | 项目 | 鉴定材料 | 鉴定流程 |
1 | 落户亲子鉴定/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出国公证/领养子女 | 1. 血痕、囗腔棉签、 毛囊毛发 2. 口香糖、烟头、流产物、指甲、安全套内精液等特殊样本 |
1.告知 2.受理:携带委托人/被鉴定人身份证件至我机构 3.填表 4.拍照:被鉴定人合照 5.采样:一般为手指末梢血 6.缴费 7.实验 8.报告审核 9.出具鉴定报告:7个工作日 |
2 | 单亲亲子鉴定(父子、母子) | ||
3 | 双亲亲子鉴定(父,母,子三人) | ||
4 | 父系(Y系)家族关系鉴定 | ||
5 | 个体识别 | ||
6 | 祖孙关系鉴定 | 需祖父、祖母、生母和孩子(男)同时参与 |
三、样本类型
常规样本 | 血液、口腔拭子、带毛囊毛发(3-5根)等 |
特殊样本 |
口香糖、指甲、烟头、经血、安全套内精液(斑)、陈旧血痕(一年以上)、脐带血 |
胎儿流产物、牙刷、蜡块包埋组织、胎儿羊水、绒毛、 | |
无创产前(提供母体静脉血) |
四、基因身份证
本机构提供为个人制作基因身份证的服务,将被鉴定人的若干固定的基因位点信息记录在卡片上,尤其适合如婴幼儿及老年人等易发生走失,意外等情况的人群,同时也能为骨髓移植配型、试管婴儿、遗产继承等问题提供帮助。
一、亲权鉴定:
亲子鉴定是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验,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个体之间血缘关系的鉴定。迪安司法鉴定承诺保护您的隐私权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适用范围:1.确认亲生血缘关系、家族关系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申报》
3.离婚、财产继承案中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
4.孤儿领养、儿童错抱案
5.办理移民手续
6.失散的父子、母子等的认亲
7.致孕案中确定胎儿的亲生父亲
8.其他一些需要确认争议个体间亲缘关系的鉴定x
9.特殊样本DNA检测。
二、个体识别:
根据人群DNA片段中的STR遗传标记具有高度多态性、同一个体各组织器官具有同源性,故可对个体和生物学检材进行同一认定。适用于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和受害者的认定、失踪人员和无名氏的认定、重大灾难事故中遇难者的认定、民事案件中嫌疑人的认定、性伴侣的认定、骨髓移植和克隆器官认定等。
适用范围:1.交通事故现场遗留检材与肇事嫌疑人同一认定;
2.交通事故嫌疑车辆上的检材与被害人同一认定;
3.家庭中床单、内裤、纸巾等物品上的血斑、精斑与嫌疑人同一认定;
4.医疗纠纷中保险索赔(需要法院等部门委托)。
三、父系(Y系)家族关系鉴定:
1.父系鉴定(Y系鉴定)是指曾祖父、祖父与曾孙子之间,同胞兄弟之间、叔侄之间等同一父系的亲缘关系鉴定。 由于Y染色体系男性特有,Y-STR呈父系遗传,在父系的所有男性个体中,包括兄弟、父子、叔侄、堂兄弟和祖孙等都具有相同的Y-STR单倍型。可明确或排除父系关系,但不能作为亲缘关系鉴定。
2.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除上述两类外,还有一些比较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如母系家族关系鉴定,需要先行和鉴定人沟通具体情况方可受理鉴定。
注意事项:因特殊家族关系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建议委托人先期和鉴定人进行充分沟通再进行鉴定委托。
适用范围:
1、对于亲属的血缘有所怀疑,不欲诉之于法律,但欲行使知情权的个人;
2、在依法进行遗产/财产认领中欲证明亲缘关系的人;
3、在与家庭成员失散多年后欲寻亲的人;
4、欲证明亲缘关系进行遗体辨认的人。
四、全同胞鉴定:
全同胞关系鉴定 full sibling testing,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如常染色体STR基因座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有争议的两名个体间是否存在全同胞关系进行鉴定,其参照关系为无关个体。所谓全同胞是指具有相同的生物学父亲和生物学母亲的多个子代个体。全同胞关系鉴定 full sibling testing,通过对人类遗传标记,如常染色体STR基因座的检测,根据遗传规律分析,对有争议的两名个体间是否存在全同胞关系进行鉴定,其参照关系为无关个体。所谓全同胞是指具有相同的生物学父亲和生物学母亲的多个子代个体。
适用范围:全同胞关系鉴定适用于在双亲皆无情形下甄别生物学全同胞与无关个体关系,若两名被鉴定人间存在其他亲缘关系(如半同胞、堂表亲等),则本技术不适用。
司法委托鉴定流程:
1、鉴定受理:共同协商并签署委托书、协议书等相关表格,当事人需提供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簿)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的原件。
2、缴费采样:在完成鉴定受理后,按相关规定缴费;所有被鉴定人必须到现场由我们的专业人员进行取样,留下指纹及拍摄照片作身份证明,取样时需有合法证人在场。
3、鉴 定:完成案件受理后,进行实验室检测。
4、结果反馈:鉴定报告只发给委托者本人签收。
一、我中心承诺在收到样本及相应款项第二个工作日起,5—7个工作日出具亲子鉴定书面报告(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同时提供样本1-3个工作日加急服务。
二、报告发送方式。我们将按照“谁委托告知谁” 的原则,以您事先约定的方式告知鉴定结果(快递、本人现场领取),您也可以携带委托人身份证件亲自来鉴定中心领取书面报告。
迪安鉴定积极探索司法鉴定+互联网创新模式,力争在教育培训、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和个性化订制等领域,积极打造技术服务产品,为全国鉴定机构、鉴定人、公、检、法、政府、军队和个人等提供全方位的有关司法鉴定方面的服务。
文书质证服务,是指在司法程序中对涉及的医学专门性问题予以解答和咨询,但仅提供口头意见,不提供书面意见。
可提供以下技术咨询服务:
①审核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
②初步鉴定意见;
③提供重新鉴定申请意见;
④其他为司法程序中,涉及的专门医学或者法医学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本鉴定所可以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律所等机构的咨询委托。
专家辅助人制度,是指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其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在涉及专业知识时都能充分主张及举证。
本所拥有强大的技术团队做支撑,可以提供对法医类鉴定文书、含医学类专业性问题的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进行专业性问题阐述,以帮助当事人充分主张和举证。
一、痕迹鉴定室简介
成立于2013年5月,聘请国家级痕迹检验鉴定专家1名,省级痕迹检验鉴定专家1名, 地、市级痕迹检验高级工程师3名,工程师1名;购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三目体视显微镜、比对显微镜、荷兰飞纳第三代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一体机、多波段光源、现场勘察箱、大疆无人机等。拥有浙江省痕迹检验鉴定领域里最权威的鉴定专家以及最全面先进的检验设备,旨在服务于广大的公安、法院、保险公司、银行、人民群众等等。
联系电话:0571-56928664
一、手印鉴定:
现场或各种物体上潜在手印的显现;十指印鉴定;手掌印鉴定。
二、工具痕迹鉴定:
线性痕迹、凹陷痕迹等工具痕迹鉴定。
三、道路交通事故鉴定:
1)、事故车辆接触部位油漆的提取与电镜分析;
2)、车速鉴定;
3)、车辆痕迹鉴定;
4)、驾乘关系确认鉴定;
5)、事故车辆运动状态分析;
6)、交通事故所涉物证的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7)、PC-CRASH仿真技术还原。
四、无人机拍摄:
用于事故现场的拍摄,能够精确、快速、大范围的绘制现场勘查图。
五、其他痕迹的鉴定
1、委托书:明确送检材料和鉴定事项;同时明确鉴定文书份数等要求。如要求鉴定机构直接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明确当事人的联系方式。
2、二次鉴定情况说明:如已经鉴定过的,提供过去的鉴定文书,供鉴定人了解情况,启动相应的鉴定程序。
3、检材(需要鉴定的材料):应提供原件或实物材料。
4、样本(供比对材料):应提供原件或实物材料。如需由鉴定机构提取样本(如指印样本),应要求被鉴定人提供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鉴定时限:从委托书签订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完成。
遇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确需较长时间的,延长 10 个工作日;
一、图像鉴定室简介
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是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独立于公安、检查和法院系统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自2008年以来,相继开展了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临床、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图像资料鉴定)六项司法鉴定业务,全部专业均已通过国家级或浙江省级资质认定,鉴定水平和业务规模已居国内司法鉴定机构领先行列。
本中心聘请多位全国知名部、省级刑事技术专家为各项鉴定专业学术带头人,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在为各级办案机关侦查、诉讼和审判服务的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工作,用科技为正义说话,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迪安声像资料(图像资料)鉴定室获批于2013年5月,是目前浙江省内唯一能够高水平独立开展图像鉴定项目的专家团队,现聘有国内部、省级图像资料鉴定教授级正高职称专家2名,市级高级工程师1名,资深鉴定人助理4名。配置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戴尔外星人外星人ALWA51R 台式电脑8套,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和北京多维视通公司联合研发的《警视通Visystem影像分析平台》专业软件2套和迪安自主开发的模糊图像增强处理《侦鉴100》软件库等。四年来已受理图像鉴定案件数百起,人像鉴定等图像鉴定意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被采信率排列第一。
值班电话:18989450118
科室电话:0571-56077204/0571-56928125
在线联系QQ:1460003674
一、图像处理:
模糊图像增强处理是指,在不改变视频或图像实质内容的原则下,利用计算机软件对目标细节特征不清晰的数字图像进行再次计算处理,从而提升视图清晰度、明暗度、细节特征可辨度、去除马赛克、排除杂波干扰和眩光遮盖等,达到增进和加强图像实用效果的目的。
二、人像同一性鉴定:
通过比较、分析,对录像/图像资料记载的人体影像同一性问题所进行的科学判断。
三、物像同一性鉴定:
通过比较、分析,对录像/图像资料记载的物体影像的同一性问题所进行的科学判断。
四、录像资料过程分析:
通过观察或借助图像处理等技术手段,对录像资料记载的人、物的状态和变化情况所进行的判断。
五、录像/图像资料真实性(完整性)鉴定:
通过技术手段,对录像资料的原始性、连续性和完整性所进行的科学判断,以确定其是否经过后期编辑、篡改等加工处理。
(1)录像、照片原始性鉴定(转换格式、修改时间、增减或修改内容等);
(2)录像、照片完整性鉴定(剪辑或编辑等);
(3)录像、照片真实性(伪造合成、PS修饰等)。
六、录像/图像资料同源性鉴定:
对不同声像资料记载的影像,通过比较、分析其是否出自于对同一物源拍摄所进行的科学判断。
检材提取和送检:
(1)委托书填写:简要案情,人物在视频上出现的时间及基本特征,检材人像身份证信息,委托鉴定的具体要求。
(2)送检与案件相关的原始视频,特殊格式的视频需要提供播放和格式转换软件。
(3)提取中不得对原始检材视频进行增强处理、格式转换、缩放和编辑等。
(4)视频时间码要在现场即时与北京标准时间核对,制作笔录。
人像/物像样本制作和送检:
(1)样本人像照片应尽可能收集在拍摄时间、条件、角度等方面与检材视频相近似的彩色数码照片(电子版)。
(2)首选与案件发生时间最近的被鉴定人正面、双侧面入拘留所前照片,有条件的还可提供民警在抓捕、询问阶段使用手机拍照的检材人像照片。
(3)检材人像在视频中所涉及衣、裤、鞋袜、帽子、眼镜、雨伞、包袋、电动车(脏物)、机动车等物像鉴定,是人像鉴定的重要辅助手段,在搜查阶段请及时对这些涉案物品拍照,与人像鉴定一并送检,以进一步提高人像鉴定的证明力。
(4)设置照相机或智能手机拍照像素在3264x2448以上,在明亮自然光处或闪光灯下拍照,约束检材人像不得故意眯眼、抿嘴等掩饰,拍摄高清站位与坐位二组8面照,原始电子照片不得压缩储存。
(5)疑难案件还需在原摄像头,原环境条件下拍摄制作人像实验样本视频。
(6)样本照片需被鉴定人认可。
人像/物像鉴定收费
检材 | 数量 | 项目 | 价格 | |
---|---|---|---|---|
同一性鉴定 | 每例 | 模糊增强技术处理 | 3000 | 6000 |
人物/物像同一性鉴定 | 3000 | |||
视频:一案、一人(一车、一物等)、一份检材+样本的人像或物像同一性鉴定(模糊图像增强处理+同一性鉴定),每例6000元。同案每增加一份检材视频,按40%增加2000元。 |
其他类别鉴定收费
项目 | 检材 | 数量 | 价格 |
---|---|---|---|
录像过程分析 | 视频 | 20分钟/例 | 6000 |
模糊图像增强材料+过程分析。疑难、复杂的按协议收费。 | |||
真实性鉴定 | 视频 | 20分钟/例 | 6000 |
照片 | 每张 | 3000 |
不具备鉴定条件收费
出具“不具备鉴定条件”鉴定意见书按2000元/例收取。
初检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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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延中支行
账号:1202 0230 0990 0041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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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